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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起草背景及目的
根據省委省政府印發《中共四川省委關于深入推進創新驅功引領高質震發展的決定》《關于推動四川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》中明確提出“建筑強省”的決策部署,2021年12月15日,省政府第92次常務會審議通過的《加快轉變建筑業發展方式推動建筑強省建設工作方案》,明確了以建筑業供給側改革為主線,以創新驅動為引領,走內涵集約式高質量發展新路。近年來,我市建筑產業規模快速壯大,支柱地位不斷鞏固,骨干企業不斷增加,惠民富民效果明顯,但還存在企業整體實力較弱,創新發展能力不足,市場主體行為不規范,建筑市場監管難度大等問題,導致產業發展存在一定障礙。擬定該《措施》,有利于進一步提升我市建筑企業競爭力,加快產業結構、建造方式、隊伍素質、質量安全改革創新,促進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。
二、主要內容
本《措施》從推進建筑業轉型升級、支持建筑企業做大做強、扶持企業開拓市場、強化行業監管和強化服務保障等五個方面,著眼建筑產業防漏統、堵流失、夯基礎、促新增,提出以下18個方面內容。
第一條明確加快數字建造新技術應用普及,試點推廣應用BIM技術。
第二條支持發展“綠色建筑”工程,到2025年,全市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應用達到一定比例。
第三條從科技創新的角度,鼓勵建筑企業建立國家、省級技術研發中心,并給予獎勵。
第四條加快工程建設組織實施方式改革,積極推行工程總承包模式。
第五條支持企業集約式、規模化發展,積極融入“I N”省級建筑產業園區建設。
第六條鼓勵民營建筑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。
第七條突出培育龍頭骨干企業,對提檔升級的企業,根據晉級資質給予獎勵。
第八條加強技術人才培養,對超標準基數的企業,按照一定標準給予獎勵。
第九條支持中小建筑企業發展,對新入統的建筑企業一次性給予獎勵。并根據其年度凈增建筑產值情況,按照一定標準予以獎勵。
第十條支持企業“走出去”發展。根據企業年度省外建筑業產值完成情況,予以一定獎勵。
第十一條大力實施“引進來”戰略。市外遷入我市建筑企業,特別是綜合級、甲級施工總承包企業和綜合資質勘察、設計、監理企業遷入的給予一定獎勵。
第十二條加大招投標改革力度,實施技術、質量、信用等多種因素的綜合評價。
第十三條創新市場監管機制,實行跨部門信用激勵和懲戒。
第十四條嚴格工程預結算管理,落實招標控制價和竣工結算備案。
第十五條加強質量安全監管。對獲得質量獎的企業,對獲得優秀建筑企業獎的給予獎補。
第十六條加大對企業信貸支持力度,提升企業授信額度,強化企業資金鏈。
第十七條促進行業自律,為企業市外承攬業務涉法涉訴問題提供支持。
第十八條強化工作保障,將建筑業發展指標納入目標考核,市、縣兩級按比例承擔獎勵資金。
三、預計效果
預期效果至少有6個方面:一是全市建筑企業數量更多,綜合競爭力更高;二是全市建筑相關技術人才數量更多,工藝更加高超;三是裝配式建筑房建樓盤不斷增多;四是全市建筑總產值將會驟然上升;五是新增入統建筑企業數量越來越多;六是建筑市場監管力度不斷加大,市場秩序進一步規范。
解讀機構:市住房城鄉建設局
解讀人:廖志剛
聯系電話:0818—2143770